投资要点
事件:保监会发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普通人身险预定利率改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分红险预定利率、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2.5%;公司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保监会公布的法定评估利率的小者,2013 年8月5 日以前签发的普通人身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执行原规定,以后签发的保单法定利率评估利率为3.5%,2013 年8 月5 日以后签发的普通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在10 年及以上的普通年金保单法定准备金利率可适当上浮,上限为法定利率的1.15 倍和预定利率的小者。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预定利率高于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的须一事一报。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点评:
费率改革仅限于普通人身保险,符合市场预期。根据《通知》,此次人身险费率改革仅限于普通人身险,分红险和万能险预定利率和最低保证利率未进行相应调整,基本符合市场预期。根据我们测算,2011 年行业普通人身险占比约为13%(见图1)。
多管齐下,防止保险公司恶性竞争。《通知》规定普通人身险预订利率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但后端管住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公司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保监会公布的法定评估利率的小者,2013 年8 月5 日以前签发的普通人身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执行原规定,以后签发的保单法定利率评估利率为3.5%,若产品预定利率高于保监会规定的法定评估利率的须一事一报,通过法定准备金利率向偿付能力的传导来影响预定利率,防止过度竞争。在管住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的同时,《通知》还规定佣金占年度保费比以定价时的附加费用率为上限,防止保险公司竞相提高佣金率来争夺业务。
引导养老保险和风险保障业务。《通知》规定针对2013 年8 月5 日以后签发的普通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在10 年及以上的其他普通年金保单,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可适当上浮,上限为法定评估利率的1.15 倍和预定利率的小者。此外,《通知》还调整了健康险、死亡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风险保障业务的与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计算因子分别为0.24%、0.15%和0.06%,而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与风险保额相关最低资本计算因子规定为:保险期间小于3 年的定期死亡保险因子为0.1%,保险期间为3-5 年的定期死亡保险因子为0.15%,保险期间超过5 年的定期死亡保险和其他险种因子为0.3%,未区分保险期间的统一按照风险保额的0.3%。因此《通知》相对降低了较长期限的险种最低资本计算因子,有利于降低该类业务资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