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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行业研究报告:东方证券-乘用车行业简评:消费税调整不影响销量及消费结构-080814

行业名称: 乘用车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8-08-14 09:19:01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秦绪文
研报出处: 东方证券 研报页数:   推荐评级: 中性
研报大小: 574 KB 分享者: hon****tz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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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  08  年上半年,排量大于3.0L  的车型的销量为16,525  辆,占乘用车总销量的比重为0.46%。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我们认为,即使受到消费税上调的影响,排量大于3.0L  车型的销量受到抑制,对乘用车市场的总体销售规模影响非常有限。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而且,由于排量大于3.0  的车型都是较高级别的豪华轿车产品和豪华SUV  产品,消费税的上调,对豪华车产品的消费不会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这是由目前乘用车符号商品的属性决定的。
􀁺  08  年上半年,排量小于等于1  .0L  的乘用车产品(含微型轿车、微型MPV  和交叉型乘用车产品)的销量为410,806  辆,占乘用车产品总销量的比重为11.4%,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  个百分点。排量小于等于1  .0L  的乘用车产品消费税税率的下降,并不能刺激市场对这些车型的需求。因为目前这些车型的性能、质量已经很难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随着支付能力的提高和较高级别乘用车产品价格的下降,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排量大于1.0L  的乘用车产品。  符号商品的属性也决定了排量小于1.0L  的车型渐渐受到消费者的冷遇。我们认为,消费税的下调不会导致排量小于等于1L  的乘用车产品的旺销。
􀁺  08  年上半年,排量在1.0  和3.0L  之间的产品的销售比重为88.2%,同比上升2  个百分点。该等排量的车型是目前乘用车产品市场的主体,消费税税率没有调整。因此,本次乘用车产品消费税税率的调整,不会影响乘用车市场的主体产品的市场销量。
􀁺  历史经验也证明,目前的税制体系下,消费税的调整不会影响乘用车产品的销量和消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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