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對中國太陽能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並分兩階段實施:由於EU Pro Sun 分別於07/2012、09/2012 向歐盟執委會提出申訴, 要求調查中國太陽能產品傾銷及中國政府補貼中國太陽能廠商事宜, 歐盟雙反案(反傾銷、反補貼)正式立案。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歐盟執委會已於06/04/2013 作出反傾銷案初判:歐 盟 執 委 會認定中國太陽能模組公允價格應較現值再提高88%,中國產品確實有傾銷事宜,將課徵為期六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為維持短期市場供需穩定,將分兩階段實施。06/06/2013~ 08/05/2013 稅率為11.8%;若無進一步協商結果出爐,08/06/2013 稅率將依中國廠商與歐盟反傾銷調查的配合程度, 分別調整至37.2%~67.9%(平均稅率為47.6%)。
反 傾 銷 稅 課徵項目包含中國太陽能模組及關鍵零組件(矽晶圓、電池)。
未見追溯事宜, 也未見細究各產品原料來源事宜。
反 傾 銷 案 最遲於12/05/2013 進行終判,歐盟執委會可建議歐盟理事會採取以下行動: (1)課徵長達五年的最終反傾銷稅, 且回溯至03/05/2013實施。(2)不課稅; 而歐盟理事會將進行投票表決。
受惠於歐盟雙反案發展, 台灣太陽能電池廠商3Q13 可望轉虧為盈:歐盟對中國太陽能產品課徵反傾銷稅, 將有利於台灣太陽能電池廠商發展, 電池廠商3Q13 可望單季轉虧為盈。群益分析如下:歐 盟 對 於 中國太陽能產品採取兩階段課稅, 主要用意包含(1)減少短期對歐洲太陽能市場供需結構衝擊。(2)逼迫中國政府於08/2013 前進行貿易談判, 其中包含中國政府對歐、美、韓進行的多晶矽雙反案件。
由 於 歐 盟 可於08/05/2013 提高反傾銷稅率,反補貼案也將於08/2013 進行初判;歐盟於太陽能產業談判籌碼顯著優於中國政府。群益預估中國政府即使對歐、美、韓之多晶矽課稅,也將採取分離課稅方式;且將朝自行對中國太陽能產品限價限量方向談判。
雖 歐 盟 反 傾銷稅範圍包含太陽能矽晶圓、電池、模組,但未見細究各產品原料來源事宜,預估中國生產的矽晶圓仍可持續大量銷售與歐盟以外的下游業者,矽晶圓現貨報價漲價幅度將有限。而太陽能電池方面,因中國廠商於歐盟、美國市場喪失競爭力,台灣太陽能電池廠出貨將呈現價量齊揚趨勢, 3Q13 可望轉虧為盈。
即 使 歐 盟、美國與中國政府談判後,取消高額雙反稅率,中國太陽能產品限量限價措施仍有助於台灣太陽能電池廠商維持價量齊揚走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