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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宏毅投资-趋势赢家-080725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08-07-25 08:45:10
研报栏目: 机构资讯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研报出处: 宏毅投资 研报页数: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199 KB 分享者: si****n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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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发改委:进一步加强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6  月19  日,国家发改委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以来,电煤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重点合同价格保持平稳,但出现了合同
兑现率下降、部分非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的情况。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
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通知》提出,对主要港口和集散地动力煤实行最高限价。规定秦皇岛港、天津港、
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  月19  日价格水平,即发热量5500  大卡/千克
动力煤限价水平分别为每吨860  元、840  元和850  元。
《通知》强调,加强对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的监管。规定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原则上
不得在港口变更重点合同收货人,不得将重点合同电煤交给关联销售公司进行销售,转
变为市场电煤或其它用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有关单位按价格、热值、数量统计重
点合同兑现率,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的,相应削减其次年重点合同运力计划,并收缴价
格违法收入。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电煤价格检查,按照《价格法》和《价格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规定,重点查处煤炭生产企业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的
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变更重点合同属性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中间环节
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反最高限价或经营差率规定的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
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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