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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华安证券-早间晨会纪要-130507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3-05-07 09:58:24
研报栏目: 晨会早刊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研报出处: 华安证券 研报页数: 10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625 KB 分享者: fin****st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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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粤财政资金试水股权投资  安全居首位
        广东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将会"试水"股权投资管理。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4  月25  日,广东省印发《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  号,下
        称《意见》):省财政专项支持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具备股权投资条件的,原则上应实施股权投资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需要政府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项改革对一些新兴行业,由以往的财政补贴转变为股权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且减少滥用或者腐败行为;而《意见》中规定受托管理资金的机构为国有独资,这有利于股权架构清晰管理,也可以保证资金安全;而《意见》对股权投资的盈利,受托机构只能提取10%的收益,远低于市朝机构的20%。
        从无偿到股权投资
        广东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黎旭东向《第一财经日报》称,本次改革相当于把以前无偿给企业的专项资金,委托给相关的管理平台,让他们负责对具体的企业,包括国企、民企等各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也就是说现在的钱不能再白给了。"《意见》称,财政资金支持已上市公司的,通过参与定向增发、受托管理机构与上市公司合作发起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等形式实施股权投资管理;财政资金支持非上市公司的,可由受托管理机构对该公司进行直接投资,也可以通过合作发起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形式实施股权投资管理。
        事实上,2009  年就已经有广东省政府创投引导基金成立,当时的规模为10  亿元。投中集团研究主管冯坡向本报称,这次的财政专项资金是直接用于投资企业(项目),其目的是对企业的直接扶持,跟地方政府的引导基金有所不同;引导基金是以母基金的形式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目的在于引导民间资本、放大投资金额,是属于间接投资。
        黎旭东称,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只能通过平台管理机构,对股份制企业进行投资。这次改革就是把原来针对企业的专项资金,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补贴改成股权、资本投入的概念,但又不完全是股权投入的形式,而是重在引入考核和监督机制。"因为目前也发现一些企业骗钱骗得很厉害,也容易从中产生一些腐败行为,所以这个措施就是要扶持真正需要扶持的企业,同时也使得资金不至于被滥用。"选定国有机构受托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金融办法规处处长温镇西称,如果政府资金参与股权投资,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个问题;如果委托给私募的股权投资机构去做,那风险更难以掌控。因此受托管理机构的选择就十分关键。
        根据《意见》,受托管理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属国有独资投资机构。有接近广东省财政厅的人士向本报透露,目前初定广东省政府旗下的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几家投资管理机构,将会作为此次改革的受托管理机构。
        黎旭东认为,政策的实施必须要有载体,如果不是国有独资,产权股权不清晰、股权变动的管理会变得很复杂。
        交给国有独资机构,那么政府资金投入后增加持股比例就很简单明白。此次经营性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对盈利目标并没有太多要求,"安全操作还是放在第一位,只要能保证把资金安全收回来就可以了。"冯坡则称,财政资金是用于对产业的直接扶持,而非用于吸引民资、扩大投资总额,因此对托管机构的市朝要求并不高,选择国有机构更多考虑到资金的安全性。而过去政府引导基金与创投基金存在利益不一致问题,对多数引导基金而言,其政策导向与参股基金的收益导向具有天然抵触,前者更注重资金安全,后者则追求利益最大化,而LP  与GP  利益不一致现象,对基金的运作效率、收益及风险控制等均有不利影响。而这次受托管理机构是国有独资投资机构,这个问题就应该不存在。
        仅提取10%收益
        按照《意见》,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财政经营性资金可对所投资的省重点发展产业、高新技术初创期企业、公用事业设施建设企业等给予适当让利。在费用支付方面,省财政按受托管理财政资金总额每年支付受托管理机构管理费用,并将投资净收益的10%左右用作受托管理机构的奖励资金。
        然而,目前一般创投机构的费用提成则高达20%以上。对此黎旭东称,对省属平台机构来说,这是一个任务,而并不完全是生意。"他们是受托来做,这个资金量比较大,不需要它自己进行融资,而是直接来用,所以融资成本很低,如果像基金私募,融资成本就很高,所以10%是很合理的。"冯坡则认为,受托管理机构是国有的投资机构,本身并不属于纯市朝投资机构,因此,10%的确定不能用当前市场标准来衡量;而如果财政资金想要寻找专业化创投机构,10%的分成比例吸引力不大。
        广州一家知名创投高管也向本报称,财政资金直接投资到企业中,市朝程度不算高,政府也未必考虑到上市并购或者以其他方式退出后的获利,更多需要重视资金安全,这跟其他市朝机构并不一样,以上市或者并购等方式作为退出目标,并且追求盈利的市朝机构,依然有着很大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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